食堂日常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4-04-17 作者: 常见问题

  3.4.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定期消灭蚊、蝇等滋生场所

  3.4.4库房物品整洁、按照类别存储放置,餐厅桌椅摆放美观整齐。操作间要随时打扫,尽可能保持干燥。

  3.1.8综合部结合公司的详细情况,不定期对食堂进行全方位检查和审核,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者,根据承包协议由综合部责令其纠正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限期整改,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屡次不改解除承包协议。

  3.1.8.2饭菜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一次处以50--200元罚款;

  3.1.8.3未经公司同意擅自更改饭菜价格,超出规定价的金额,结帐时由财务部扣出;

  3.1.8.4食堂、公共区域清洁不打扫,屡次不改,处以20—50元罚款;

  3.1.8.5不关闭照明,不关燃气总阀,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处以50—100元罚款;造成火灾,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1.8.6根据协议第九条,饭菜质量抽查合格率未达到70%的,处以50—200元罚款。

  3.2.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存放的各类食品实行“隔离”,以免串味、走味或变质。

  3.1.3食堂工作人员一定全心全意为公司员工服务,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1.4食堂食品供应做到质优、量足、物美,价格合理、公开,不得擅自更改售价。

  3.1.5食堂应依据公司各部门的上下班时间合理的安排开饭时间保证饭菜的及时供应,不得擅自离岗。

  3.1.6食堂经营者负责食堂内设备、设施监管工作,出现遗失、损坏由食堂负责赔偿。

  3.5.2工作时穿戴整齐、干净,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

  3.6.1食堂经营者对食堂安全管理工作全权负责,确保无安全风险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不发生安全事故。

  为加强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后勤服务的品质,满足员工就餐要求,确保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3.1.2食堂负责及时提供质优量足的食品,自觉接受公司员工的监督,一直在改进、提高饭菜质量。

  3.6.2食堂工作人员做到有火有人火息人走、消除隐患,保证下班前对食堂做好安全巡视,关闭照明、关闭燃气总阀,断电,关好门窗。